遭廉署起诉女子承认行贿时任科大教授助不合资格学生入读硕士课程判囚20星期

2026-07-10 来源:香港廉政公署 热度:23℃

一名香港科技大学(科大)时任讲座教授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诉,从友人收贿40,000港元并向同事派利是,以协助一名学历不合资格的学生入读他负责的硕士课程,早前认罪判囚。涉案友人今日(7月10日)在观塘裁判法院承认行贿罪,判入狱20个星期。林珮玲,60岁,今日承认一项串谋使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4(2)(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署理主任裁判官锺明新判刑时斥责林佩玲为本案始作俑者,罪行严重且犯案时间长,影响科大声誉。裁判官以入狱33个星期为量刑起点,考虑到林珮玲认罪及其身体状况,遂将其刑期减至20个星期。裁判官又颁令林珮玲须向科大归还约68,000港元。时任科大海洋科学系讲座教授刘红斌,64岁,早前承认一项串谋使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名及两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名,被判入狱20个星期及须向科大归还涉案贿款40,000港元。案发于2025年3月至5月,当时刘红斌是理学硕士(环境健康及安全)的课程主管,负责审阅课程的入学申请及与申请人进行面试以决定取录名单。林珮玲承认曾向刘红斌求助,指一名学生有意入读该硕士课程。虽然该学生的学历不符合入读该课程的基本要求,刘红斌最终仍然指示海洋科学系一名讲师安排他参加面试,并在面试时指示对方不要难为该学生及建议取录他。案情透露,在面试举行前三天,林珮玲曾与刘红斌见面,她其后将面试问题预先告知该学生。林佩玲承认,当该学生获有条件取录后,她从一名与该学生有关的人士收到人民币100,000元转账,其后林珮玲向刘红斌提供贿款40,000港元。刘红斌其后向该名海洋科学系讲师及一名负责收生的职员分别提供5,000港元及1,000港元利是。二人拒绝接受,并向科大汇报事件。涉案学生最终没有获取录。控方今日由检控官李竹筠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蔡鸿键协助。廉署发言人表示,本案因两名大学职员拒绝受贿而揭发,科大亦主动举报贪污,并在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廉洁文化是香港学术界的重要基石,对发展香港成为国际专上教育枢纽十分重要。廉署会继续致力巩固教育界的专业诚信,绝不姑息任何破坏学术界廉洁的行为。大专院校应参考廉署编制的《大专院校收生防贪指南》,加强防贪措施及提高收生程序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