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泰州市委批准,泰州市纪委监委对泰兴市交通运输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刘国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国成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国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刘国成简历
刘国成,男,汉族,1963年3月出生,江苏泰兴人,本科学历,1981年10月参加工作,198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10月在部队服役;1985年1月起先后任泰兴县(市)公安局七圩派出所民警、副所长、所长,七圩镇副镇长、党委副书记、镇长;2003年4月任泰兴市七圩镇党委书记、镇长;2003年11月任泰兴市七圩镇党委书记;2005年10月任泰兴市七圩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2006年8月任泰兴市七圩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虹桥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2008年8月任泰兴市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2011年9月明确副处级);2015年10月任泰兴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保留副处级);2015年12月任泰兴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2019年2月任泰兴市交通运输局副处级干部;2021年4月任泰兴市三级调研员;2022年11月被免去泰兴市三级调研员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