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5-09-29 来源:上海市纪委 热度:131℃

日前,浦东新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浦东新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第一分站原站长、第三党支部原书记刘琳等人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23年8月,刘琳和同事夏法宝、唐伟明、宋洋等人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并收受礼金。此外,刘琳、夏法宝、唐伟明、宋洋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25年8月,刘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撤职处分,唐伟明和夏法宝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宋洋受到记大过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被给予相应组织措施处理。

2.浦东新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企业发展部副经理潘安、上海南汇区药材医药总公司总经理助理丁林美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及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23年5月,经潘安同意,丁林美组织公司相关人员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期间潘安、丁林美还存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问题。2025年6月,潘安、丁林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浦东新区三林镇南阜村东汤队村民小组组长朱德祥未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24年8月,朱德祥未履行集体房屋出租相关程序,私自出租集体房屋且在出租后疏于管理,造成违规排污问题。上述行为在群众中产生了不良影响。2025年1月,朱德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