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应急管理厅火灾防治管理处处长巴之玉醉驾问题。2023年7月,巴之玉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23年10月,巴之玉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2.西宁市城东区韵家口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黄华醉驾问题。2023年7月,黄华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2023年9月,黄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3.海北州门源县皇城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马爱春醉驾问题。2023年7月,马爱春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2000元。2023年9月,马爱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4.海南州贵南县塔秀乡干部尖华加醉驾问题。2023年2月,尖华加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23年10月,尖华加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5.海东市民和县马场垣乡下川口村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杨勇醉驾问题。2023年3月,杨勇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23年9月,杨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6.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赵家村党支部书记周永岳醉驾问题。2023年6月,周永岳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23年9月,周永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7.西宁市湟源县水利局四级主任科员杨生彪酒驾问题。2023年6月,杨生彪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2023年7月,杨生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上述7起案例,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知敬畏、顶风违纪,触碰纪律红线、挑战法律底线。也反映出有的党组织管党治党不严,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严格自我约束,真正把纪法牢记于心、落实在行。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牢管党治党责任,从严从实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干部,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与执法司法机关的协作联动,以“零容忍”态度从严从快坚决查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发现一起、严查一起,铁面执纪执法、形成强大震慑,持续释放严的信号、营造严的氛围、传导严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