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田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田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为自己营造声势捞取政治资本,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违规报销个人费用;违背组织原则,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漠视群众利益,违规摊派费用;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规干预执纪执法活动,对统计指标失实问题失察失管,对项目违规建设问题跟踪督促和整改不力;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接、医疗设备采购、职务提拔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田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田艳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贵州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