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武都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王宏平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25年1月至2026年1月,王宏平在担任武都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期间,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流于形式,组织开展全区生猪私屠滥宰问题监督检查不力,对辖区内个别经营户私屠滥宰违法问题长期未发现。王宏平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徽县房管所原所长赵永刚不正确履职问题。2019年至2025年,赵永刚在担任徽县房管所所长期间,对房地产企业应当缴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没有及时核对并督促上缴,导致部分业主无法正常申请使用维修资金,造成不良影响。赵永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文县铁楼乡卫生院原院长赵志军对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问题。2024年4月至2025年7月,赵志军在担任文县铁楼乡卫生院院长期间,开展医保基金使用、诊疗行为等自查自纠工作流于形式、排查不深不细。督查中发现,铁楼乡卫生院存在多项医疗违规行为。赵志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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