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眉山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仁寿县政协原三级调研员王建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建明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用公款购买高档烟酒、违规公款旅游;擅权妄为,违规套取财政资金;权力观异化,私分国有资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王建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私分国有资产、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眉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建明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