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珠海市委批准,珠海市纪委监委对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秘书长陈家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家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调动方面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私欲膨胀,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调整用地、承揽工程项目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家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珠海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珠海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家平开除党籍处分;由珠海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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