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秀山县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秀山县委批准,县监委对重庆秀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吕春晓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吕春晓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私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接融资咨询、资产评估业务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吕春晓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要求,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由县监委给予吕春晓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