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扶风县自来水公司宣布,取消咸阳一工程建设企业竞标该县供水工程项目的资格。这是扶风检察院推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以来,第三家因“不差钱”但“差诚信”的企业,在扶风当地的工程建设中被“逐”出“局”。
据扶风县检察院检察长穆永强介绍,去年12月,扶风县县城供水工程项目对外公开招标,共有8家企业单位参与投标。今年2月20日,按照规定,负责工程招标的扶风县自来水公司到检察院申请查询所有竞标者的行贿犯罪档案。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数据库显示,参加投标的咸阳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某在2010年8月及2010年11月曾向国家公职人员行贿2万余元,法院依法对李某作出有罪判决。检察机关将查询结果及时告知自来水公司,最终,李某所在的公司被取消了投标资格。
据统计,扶风检察院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以来,已为相关工程建设单位和个人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981次,除了此次被取消资格的这家咸阳工程建设企业外,此前,还有两家企业因内部职员向公职人员行贿也被取消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