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农业建设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农业农村部决定废止《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04年7月12日农业部令第39号公布,2017年11月30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修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农业建设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农业农村部决定废止《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04年7月12日农业部令第39号公布,2017年11月30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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