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雪泓
法治日报全媒体通讯员 尹黎卉
刚刚收官的热播剧《八零九零》聚焦养老社会问题,呈现出当代老年人“大胆追爱养生搓麻优雅到老”的众生相,引发了一场“90后与80岁老人”的隔代对话。“你希望自己未来如何养老”“隔代养老”“如何看待老年人当网红”“老人买保健品被骗”等成为网友关心的议题。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为解决养老问题提供了更多的参考,今天,让我们带着民法典一起来看《八零九零》。
场景一:胡奶奶在公园唱戏的视频被发到网上后,在过三爽的撺掇下,胡奶奶的粉丝很快破百万。有商家找到她,让她直播带货卖手镯。不料手镯质量低劣,粉丝纷纷投诉。直播带货的博主是广告代言人吗?带货“翻车”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
我国广告法规定,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此,胡奶奶属于广告代言人。
广告代言人是否承担责任及责任形式主要分以下情况:一是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二是无关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通常情况下,手镯不属于影响消费者生命健康的产品,而且胡奶奶也不知道手镯质量有问题,因此无需担责。但是,如果胡奶奶“明知”或者“应知”广告内容虚假,仍然为手镯代言,则应当与手镯店承担连带责任。
场景二:叶奶奶得了癌症,叶小妹救人心切,四处求购抗癌产品。过三爽向叶小妹推销自己售卖的保健品,信誓旦旦地称可以抗癌。叶小妹购买后发现自己被欺骗。那么,过三爽的行为是否涉嫌欺诈?如果叶小妹想维权,应该怎么办?
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剧中,过三爽推销的保健品本身没有抗癌的功效,叶小妹因为听信了过三爽夸张虚假的宣传而购买保健品。对此,叶小妹可以先保留证据,再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请求撤销买卖合同,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剧中,过三爽在营销过程中夸大产品功效,实施虚假宣传,对产品的作用和功效进行夸大,对消费者进行欺骗和误导,使消费者误以为保健品可以代替药品而进行购买和使用,构成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场景三:过爷爷钟情林院长,在过三爽的助攻下,从火红的玫瑰花到厨神养生餐,开始追求“像白灼菜心,简单而有滋味”的爱情。那么,如果过爷爷想要跟林奶奶结婚,过爷爷的子女是否有权干涉阻止呢?过爷爷子女的赡养义务是否会发生变化?
民法典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所以,未婚离婚丧偶的老年人依法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如果老年人选择重新组建家庭,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也不会因为再婚而终止。
场景四:石爷爷的女婿失业了,家里入不敷出,无法为石爷爷缴纳养老院的费用,石爷爷责怪女婿不尽赡养义务。那么,女婿对岳父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吗?
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也就是说,我国现行的法律仅规定了子女及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作为赡养人的赡养义务,并未规定公婆与儿媳之间岳父母与女婿之间的赡养义务。
但民法典同时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由此可见,民法典鼓励儿媳女婿履行赡养义务。此外,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作为女婿或者儿媳,协助配偶对老年人进行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是为法律推崇和倡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