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常识 >正文

父亲可以收回我的房产吗

2021-06-09 来源:互联网 热度:1146℃

于旭坤

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同样享有财产权,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妥善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但是,有时候父母却成为侵占未成年人财产的人,尤其是在父母感情出现裂痕或者婚姻出现问题时,父母之间更可能存在分歧,使未成年人的权益受到损害。在这种情况下,未成年人要了解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小红今年14周岁,两年前,她父亲在外面有了情人,经常不回家,这给小红的母亲带来很大伤害。因小红父亲一直闹着要离婚,小红母亲无奈同意跟他协议离婚。但是在协商过程中,小红父母就财产分割问题产生分歧。经过多次沟通,最后小红父母同意将家里一套夫妻共有房产留给小红,等将来小红成年以后,再把房产过户到她名下。就这样,小红父母和平分手了。

但是没有想到的是,现在小红父亲为了给女友生意投资,想要将这套房产进行抵押,小红和母亲都不同意。让小红生气的是,小红父亲打算撤销对小红的“赠与”,并准备到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小红的这套房产能保住吗?该如何界定离婚协议的性质?如何处理离婚中的房产问题?

首先,协议离婚是解除婚姻关系的重要方式之一。我国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二是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而小红的父母采取的第一种方式,就是经过协商以后办理离婚手续。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从小红的描述可以知道,小红父母已经对子女抚养以及财产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一方面,小红由母亲抚养,小红父亲按月支付抚养费;另一方面,小红父母一致同意将一套房产留给小红,待小红成年后再过户到小红名下。因为父母已经达成了一致意见,因此两人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了离婚登记。

其次,离婚协议不同于一般合同。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小红父母将房产留给小红,是一种法律上的赠与行为。如果按照普通合同来说,赠与是可以撤销的。但是我国民法典同时规定,婚姻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应当受婚姻法律关系的调整。

也就是说,虽然小红父母将房产赠与给她,但因为离婚协议属于具有人身属性的合同,不应当受合同法律关系的调整。而且,当时的离婚协议是对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等问题的一揽子解决方案,是相互关联不可分割的。因此,如果没有法定理由,这种房产赠与行为是不能被撤销的。如果小红父亲以撤销赠与为由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主张将得不到支持。

第三,撤销离婚协议需具有法定情形。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同时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如果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则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只有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情形时,人民法院才会裁定撤销离婚协议。如果小红父亲不以撤销赠与为由提起诉讼,而是到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离婚协议,这在程序上是合法的。但是从小红描述的情况来看,小红母亲并没有欺骗小红父亲,家里的房产等财产一目了然;小红母亲也没有采用胁迫方式逼着小红父亲离婚,双方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协商。而且,从司法实践来看,人民法院对欺诈胁迫的认定标准较为严格,如果没有明显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人民法院一般都会尊重男女双方原有的意见,而不会轻易撤销离婚协议。

小红已经年满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她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父亲和母亲在离婚时已经共同决定把一套房产留给小红,这是让小红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合法有效;在父亲打算将房屋抵押出去时,已经具有一定认知能力的小红表示了反对,她具有表达意愿的权利,人民法院也会予以考虑。综上可以看出,小红可以保住这套房产,她父亲无权撤销对小红的赠与。

(作者系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