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广东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

2021-08-30 来源:互联网 热度:1153℃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广东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

(2019年7月25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广东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广东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的有关规定,决定:

一本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按本决定所附《广东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征收。

二本省人均耕地低于零点五亩的地区,按照所在地区的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征收。

三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按照所在地区的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征收。

本决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

广东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表

单位: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