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军队战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部分规定的决定
(2023年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从法律制度上保障人民军队有效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提高打赢能力,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军队战时开展刑事诉讼活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基本程序,适应战时刑事诉讼特点,保障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可以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辩护与代理强制措施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部分具体规定。具体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本决定自2023年2月2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