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通知

2015-10-24 来源:互联网 热度:288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大军区党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党委,各人民团体: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直接领导下,经过各地区各部门和广大医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由于非典型肺炎具有较强的传染性,目前尚没有特别有效的预防治疗方法,一些地区又具有人口流动性大的特点,非典型肺炎仍存在扩散的危险,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

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强调,加强非典型肺炎的预防治疗和控制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我国的国家利益和国际形象,必须按照沉着应对措施果断,依靠科学有效防治,加强合作完善机制的总体要求,加强统一领导,层层建立责任制,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的责任。防治和消除非典型肺炎,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党和政府对人民高度负责的必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决策和工作部署上来,切实把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当前的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直接掌握疫情发生发展的情况,及时主持研究防治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各省区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防疫工作的负责同志,要坚守工作岗位,在今后一段时间里一般不要出国出省,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出国出省的,要按规定事先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二建立防疫工作统一领导的机制。各地党政军群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防疫工作,实行由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的工作机制。要成立由各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的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统管本地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当地的医疗卫生资源和医务人员队伍,不论单位归属,均由当地党委政府统一指挥调度,实行资源整合,有效利用。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层层落实责任。卫生部门要全力以赴,统一调配各方面的医疗队伍,积极救治患者,提高治疗水平,改善医疗服务;民航铁道等交通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分兵把守,严密监控,一旦发现病例,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疫病传播渠道;各机关单位和社区要密切注视疫情动向,发现情况,及时报告;财政部门对疫情防治救助科研等方面所需经费,要给予大力支持和妥善安排。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向群众广泛宣传疾病预防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护的能力,同时注意正确引导舆论,消除疑虑,稳定人心。三千方百计尽快控制疫情的扩散和蔓延。各地区要严格执行《传染病防疫法》,对发现的非典型肺炎患者,要采取严密措施,立即就地隔离治疗和观察,并向有关防疫部门报告,防止造成扩散。发现疫病的地方,要增加定点医院并向社会公布,方便患者就医。各定点医院要扩大专门病区,无条件地收治患者,对因生活困难难以支付医疗费用的患者,要实行免费治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更不得将患者擅自转送外地。对因拒收患者而造成疫情扩散的地方和医疗机构,要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四严格疫情报告制度。所有医疗机构都要加强疫病监测,及时准确地核实疫情,如实报告当地有关部门,由当地政府统一收集汇总,每天向卫生部报告,并按规定定期统一对社会公布,绝不允许缓报瞒报和漏报。对因工作不力不能准确掌握疫情,或有意隐瞒疫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地方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五统筹安排做好各项工作。当前,我国改革和发展的任务很重,但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第一位的。要正确对待因非典型肺炎给旅游外贸等方面带来的暂时损失,把眼光放远一些,不要计较一时的得失,全力以赴地做好疫病防治工作。同时,要继续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和中央今年的各项工作部署,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毫不放松地抓好经济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保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把非典型肺炎造成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是对各级领导干部应对突发事件驾驭复杂局面能力的一次严峻考验。只要我们措施得当,落实有力,就一定能够战胜疫情,进一步增强人民团结和民族凝聚力,万众一心地实现我们的发展目标。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方面要共同行动起来,团结一致,坚定信心,扎实工作,齐心协力打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攻坚战,努力夺取防疫工作的胜利。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200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