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江苏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2015-11-01 来源:互联网 热度:1613℃

财税[2006]38号

江苏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4月1日起,将你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吨2.5元。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00六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