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是对GB 5768-86《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修订。保留了原标准中实践证明适用的部分。在总结我国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计制造施工 及检测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内外标志标线技术的发展和交通管理的需要, 增加了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的数量,进一步向国际标准靠拢。一般道路指路标志重新设计了道路编号标志,增加了地点识别标志避车道标志和告示牌;城市道路上增加了天桥地下通道标志绕行此路不通等标志。高速公路指路标志是针对最近十几年来在设计实施和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国外标志标准的新规定而增加的,如爬坡车道标志车距确认标志道路交通信息标志旅游区标志及道路施工安全标志及设施等。道路交通标线按功能设置方式和标线型态进行分类,对标线的颜色和标划方式有了更严格的规定。增加了很多新的标线。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标志的颜色形状和字符必须按本标准规定执行, 道路交通标线的颜色线条所赋予的遵行禁止限制等规定必须严格遵守。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5768-86。凡新设的标志标线应按本标准规定实施,已按老标准设置的标志标线应在其使用期限内逐步更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久龄唐铮铮贾梅雷志彬刘会学黄立新 李彦新何勇李爱民。 本标准于1986年首次发布,1999年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委托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新增加变更的内容分别介绍如下:
1警告标志用来警告车辆行人注意危险地点的标志。新标准增加9种警告标志:
2禁令标志用来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新标准增加7种禁令标志:
3指示标志指示车辆行人行进的标志。新标准取消准许试刹车标志,增加3种标志:
4指路标志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信息的标志。新标准的指路标志增加内容很多,有一般 道路标志24种66个,高速公路指路标志38种80个,共有指路标志14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