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申请转入普通程序审批表
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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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字第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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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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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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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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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转入普通程序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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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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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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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人:
年 月 日 |
注:
1.本样式供人民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认为需要转入普通程序时使用。
2.审判人员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的,应当在审限届满前及时填写本表后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