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公布12起民生执行典型案例

2016-01-26 来源:法制网 热度:1607℃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通报最高法在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的情况,并公布了12起涉民生执行典型案例。

记者注意到,典型案例中除了包括法院采取措施,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的典型案例,还包括被执行人杨正田多年如期履行债务,被赞为“最诚信被执行人”的传播 “正能量”案例。

一、被执行人广州振君服饰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系列纠纷案

——执行法官跑遍7市,全国26家法院协助,为百余名工人追讨拖欠工资82万元

(一)基本案情

2015年3、4月份,被执行人广州振君服饰有限公司经营不善致拖欠工人工资,为此,该公司工人向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该委裁决,广州振君服饰有限公司应向彭某等153名工人支付拖欠工资报酬合计210多万元。裁决生效后,广州市振君服饰有限公司未履行义务,彭某等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后,即向银行、车管、房管、工商等部门调查被执行人财产,除扣划银行存款7万余元外,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经搜查发现,该公司已不再经营。为打破执行僵局,执行法官积极与工人沟通,得知被执行人在全国各地有多家直营店铺,可能有应收营业款及押金可供执行。执行法官在45天内奔赴广东省内广州、深圳、珠海、江门等七个城市,并联系湖南、重庆等广东省外26家法院,共向100多个直营店铺所在商场送达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将未结算给被执行人的款项直接汇给法院处理,并持续与上述商场沟通。截至2015年10月24日,执行到位24笔执行款合计75万余元,加上7万元扣划存款,总计82万余元。

款项到账后,执行法官多次召开包括供货商在内的债权人会议。经过耐心工作,供货商们同意放弃在本次执行款中参与分配,从而使执行款可以全部分配给工人。2015年11月10 日,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将执行款82万多元按比例发还给工人们,得到当事人和社会舆论的一致好评。

(二)典型意义

本案的典型意义体现在:第一,强化法院间相互协助。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执行法官迅速反应,对省内财产直接执行,并联系省外法院协助执行,确保执行效果。第二,依法执行对第三人到期债权。为避免各地商场不配合执行,执行法官持续沟通释法,赢得第三人积极支持。第三,促使工人工资优先受偿。在现有法律制度框架下,通过债权人会议促使供货商主动放弃参与分配,支持工人工资优先受偿。

二、杜伯东申请执行广州罗邑贸易有限公司工资支付案

——通过网络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天猫网店,依法冻结、扣划支付宝账户资金

(一)基本案情

2015年3月25日,北京市西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杜伯东与广州罗邑贸易有限公司工资等争议一案作出裁决,裁令广州罗邑贸易有限公司支付杜伯东工资、基本生活费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共计约9万元。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广州罗邑贸易有限公司未履行义务,杜伯东依法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向广州罗邑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寄送执行通知,但执行通知以“被执行单位已倒闭”为由退回。执行人员遂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进行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存款。申请执行人杜伯东亦表示广州罗邑贸易有限公司位于广州的工厂已停产很久,公司已经倒闭多时,单位员工无法联系上公司的负责人,广州工厂的货物及其他财产也早被处理完毕,其不能提供被执行人其他财产线索。

执行人员通过与杜伯东沟通注意到,广州罗邑贸易有限公司曾在北京运作天猫网店,遂通过网络查找到了该公司注册运营的天猫网店,并在第一时间与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联系,查询被执行人账户及账户余额。经查,被执行人支付宝账户余额约为3.1万元,执行人员当即向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寄送冻结裁定及扣划裁定。在被执行人支付宝账户被冻结后,仍有款项陆续进入。2015年12月23日,在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协助下,执行法院成功从广州罗邑贸易有限公司的支付宝账户中扣划约5.3万元,对不足部分进行额度冻结。截至2015年12月29日,对被执行人支付宝账户又冻结金额约1.3万元。

(二)典型意义

此案属于新形势下通过网络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的有益尝试。网络购物的普及,使得支付宝在电子商家和网络买家中广泛使用。支付宝账户内的款项作为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属于法院可执行的财产范围。本案执行人员不局限于传统的财产调查模式,借助网络信息,拓展查询思路,根据案件情况调查被执行人是否有运营网店等情况,挖掘被执行人的新类型财产线索。在查找到被执行人支付宝账户后,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有力地推进了案件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