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有保险公司内部投资项目能买到回报率高的理财产品,李晓伟自2010年起骗取亲戚朋友二十余人共计人民币5000多万元。昨日市三中院开庭审理此案,李晓伟辩称,当初和亲戚朋友的金钱交易属“借款”且都有借条,没有诈骗意图,且对公诉机关提出的涉案金额也有异议。
公诉人
非法占有属诈骗
检方指控,李晓伟在水南庄、十里堡、建国门及常营等地,以做投资理财具有高额回报为由骗取被害人钱财,造成被害人王某、时某、杨某、赵某等二十余人损失共计人民币5000余万元。
昨日庭审现场,公诉人指出,李晓伟自称自己是某保险公司高管,但实际上只是一名普通的保险业务员,其伪造身份并谎称自己有能力为被害人做高息理财,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属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从资金去向来看,李晓伟曾花费800多万元用于购买彩票,日常消费和支付宝支出共290万元,其他重要的资金往来也超过1000万元。因此公诉机关认为李晓伟收取了被害人的钱款后并不是用于所谓的购买投资理财产品,而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钱款且目的明确,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
辩称是借不是骗
法庭上,李晓伟坚称其行为不属于诈骗。她表示自己2014年8月之前在保险公司工作,“借被害人钱款用于投资并且承诺是按照月利率8%的利息返还收益,也是想帮他们一起挣钱”。李晓伟称,承诺的高息是通过在外面做理财、期货、放贷来获得的。“前期还好,但2014年前后账面已经开始有亏损,但我没有和他们说我拿钱去做放贷,只是称拿去做理财,然后继续借钱拆东墙补西墙”。庭审过程中,李晓伟多次强调自己和被害人关系非常好,有的是亲戚,有的是十几年的老朋友,“我没有侵占他们一分钱”。
对于本案另一个焦点诈骗数额,李晓伟也坚称涉案金额并非5000多万元,“我已经返还给其中一个人4000万元左右。他们都是以家庭形式借给我钱,所以我还款也是打在一个总账户上,至于他们私下怎么分割我也不清楚”。
对于一些李晓伟自己也承认尚未还款的受害人,她称,“他是我家人,前期我按照约定给他打钱,后期有别人要利息要得紧,我就从他那里挪用了些,对此我很抱歉” 。
对于公诉人提到的有些被害者与她是现金往来,她大多也予以否认,“我之前就说过不愿意和他们现金交易,怕说不清楚,即便他们不会转账我也会跟着他们去银行。”
受害人
出于信任没签合同
庭审过后,坐在旁听席的受害人及家属纷纷指责被告人李晓伟所说情况不实。一名受害者气愤地表示,“李晓伟到我们家里来直接拿的现金,现在她完全不承认了”。
受害人中,与被告人最亲近的人是她的小姑王某。在公诉人提供的案件证词中,李晓伟说自己有投资渠道向王某借钱,王某就联合自己的亲戚朋友一起前前后后给她打款2000余万元,从头到尾没有签订过任何合同。
受害者彭女士告诉记者,自己通过家人认识李晓伟,“她是我姑姑认识九年的朋友,她说自己有渠道买高回报的理财产品。我们没合同没什么地就把钱给她,完全是出于对她信任,现在弄得血本无归。”彭女士称,自己连同父母以及爱人同事,打款给李晓伟近千万元,如今不得不放弃外地工作回京。为了还钱给爱人同事,他们还卖掉了一套房子,“现在同事之间很尴尬,也不敢和父母多说,怕老人受不了,生活简直要被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