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山东召开第一次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记者获悉,目前该省已经受理7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数量居全国第二位。会议要求,要将已设立的专门机构统一命名为“环境资源审判庭”,将环境与资源类民商事案件统一归口审理。
山东高院副院长张爱云介绍,全省法院将依法有序推进环境公益诉讼,适度从宽把握原告资格审查标准,探索恢复性裁判、行为保全以及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基金等制度;健全规范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程序,建立完善人民法院审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具体程序,依法支持检察机关开展试点工作。
2015年,德州中院受理中华环保联合会起诉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大气污染民事公益诉讼纠纷,该案系新环保法面世后第一个针对大气污染行为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016年2月1日,经法院实地勘验,被告老厂区的1、2、3号浮法玻璃生产线确已关停。同时被告在远离德州市区中心的天衢工业园以北重新选址,并与德州市人民政府、德城区人民政府、中国建材集团订立四方协议,准备成立凯胜晶华玻璃有限公司,向节能环保型企业转型,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