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王莹 近日,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介绍福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情况。据统计,自2015年7月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试点以来,福建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3272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3126件,提起诉讼189件,提起诉讼的案件无一撤诉、无一败诉,诉讼请求均得到法院支持。
据介绍,福建检察机关围绕服务保障福建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聚焦重点领域,共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912件,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49件,督促收回国有财产8.85亿元,督促收回被欠缴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2亿余元。
此外,福建检察机关还倾情办理英烈名誉荣誉保护领域案件,依法提起福建省首例英烈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法院支持。同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探索拓展公益诉讼办案新领域,共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古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9件以及其他“等”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共71件。
为解决公益受损突出问题,福建检察机关结合福建省情特点,聚焦专项监督,陆续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专项监督活动,“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督促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专项监督活动,“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食品安全”等专项监督活动。同时,福建检察机关还与福州和厦门海关建立协作配合机制,联合开展走私洋垃圾和进口食品药品专项监督行动;与武夷山管理局联合开展武夷山国家公园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带动了福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整体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