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武新邦 通讯员 阮秀芳 王宏ĝi)日前,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行政诉讼案件繁简分流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全省法院全面实施行政诉讼案件繁简分流,通过合理调配和高效运用审判资源,依法快速审理简单案件,严格规范审理复杂案件,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实施意见》确定了行政诉讼案件繁简分流的含义和原则,界定了简单案件的范围,明确了如何分流简单案件,并从举证答辩、庭审、裁判文书制作、简转繁、系列性案件的示范诉讼、审限、诉讼信息化等各个环节具体规定了如何简化程序审理简单案件。日前,该《实施意见》已经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印发全省各级法院施行。
安徽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自2015年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行政诉讼案件持续增长,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人案矛盾日益突出。与此同时,人民群众对于高效、便捷、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需求更加强烈。该《实施意见》的出台,对于进一步提升司法效能,有效缓解行政诉讼人案矛盾,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