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用非法原料制售十余种保健品销往全国多地

2016-04-15 来源:正义网 热度:1701℃

短短的一年半时间,由19人组成的“保健食品”生产销售团伙在保健食品中随意加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先后在多地生产“双宝清糖健和牌茗阳胶囊”、“金蛾丸森林之雨牌旺盛丸”、“九味虫草肾宝胶囊”、“雪域藏宝胶囊”等数十种保健食品进行转卖销售,销往江苏、广东、天津、重庆等全国多个省市,涉案金额高达300余万元。近日,江苏省句容市检察院依法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某、尹某、岑某、黄某、杜某等19人提起公诉。

2006年6月份开始,王某在陕西省西安市的一家私人药厂打工,当时这个药厂主要做补肾类的保健品。2012年9月份,王某觉得打工收入太低,想起了换个挣钱的工作,于是决定生产加工保健品进行销售。从2012年9月份至2013年的5月份,王某都是接到生产的业务后才找厂家代为生产,由于这样的利润相对较小,王某萌发了新的念头。

2013年5月份,随着王某的业务量增大,就自己从外地购买了机器,在西安市某区某租了房子,雇佣李某、魏某等人(均已被判刑)生产“双宝清糖健和牌茗阳胶囊”、“金蛾丸森林之雨牌旺盛丸”、“九味藏秘胶囊”、“海马肾宝胶囊”等保健食品,在生产保健品的过程中添加了二甲双胍、西地那非等陕西省食药监局明令禁止的成分。

2014年4月,犯罪嫌疑人尹某通过他人认识王某,开始委托王某加工生产添加违禁成分“西地那非”的保健品进行推销。

2014年10月份,西安市公安机关接到群众的报案后,对有关人员进行了抓捕。公安干警来到王某的生产库房,将相关涉案人员进行了抓捕,并把保健品成品和半成品全部扣压。王某当时不在现场,所以没有抓到其本人。2015年1月,不甘心被查的王某又在陕西省宝鸡市某街道某村租了其表弟屈某的房子,开始在其租住的房屋内继续生产保健品,主要是帮客户代加工添加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的补肾类保健品。

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犯罪嫌疑人王某、尹某在陕西省西安市、福建省厦门市等地生产、销售添加西地那非等违禁物质的保健食继续销往江苏、广东、天津、重庆等地,价值人民币30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岑某、黄某、杜某明知王某、尹某非法生产保健食品,经人体食用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仍然提供生产所需的非食品原料西地那非、生产材料PVC板、包装盒等。犯罪嫌疑人涂某、李某、李某某等销售商,明知王某、尹某生产的保健食品中含有违禁物质,仍然购买并进行销售,销售金额数千至数万元不等。

犯罪嫌疑人王某、尹某等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系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尹某等19名犯罪嫌疑人于案发后相继被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