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为转移房产打虚假"劳务官司"被检方识破

2015-12-24 来源:正义网 热度:1540℃

为了一套两百多平米的房子安全“转移”,一对亲姐妹拿着“协议”打起劳务官司。于是,依据法院调解协议,该房产产权由妹妹夫妻确权到其姐姐夫妇名下。然而,这貌似合法的诉讼掩藏着不可告人的目的,最终被检察机关的“火眼金睛”识破。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在将这起以物抵债虚假诉讼案,向当地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后,该法院于近日决定对案件再审。

2015年3月,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检察官在虚假诉讼排摸中发现,在何某等人诉蔡某等人劳务合同纠纷案中,法院民事调解所依据的一份协议不合常理,且调解过程异常顺利、快速,存在虚假诉讼的嫌疑。

后该检察机关审查发现,原来该案中何某的妻子与蔡某的妻子为亲姐妹。2002年,何某夫妻来到南通,何某在蔡某经营的医院工作,而其妻主要负责照料妹妹一家的日常生活。

2014年3月21日,蔡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他的公司也有大量债务在外。同年5月,蔡某的妻子唐某打算将蔡某名下的一处面积为两百多平方米的房子过户至姐姐姐夫名下,为此,唐某与何某夫妻签订了一份以物抵债类协议,主要内容为:何某在蔡某公司工作,其妻照顾蔡某一家生活,服务期限满十年后,蔡某夫妇愿将位于南通市的一处房产作为给何某夫妻的回报。唐某还伪造了签订时间以及丈夫蔡某的签名,随后三人分别在协议上签了字。

2014年5月14日,何某夫妻拿着这份协议,以蔡某夫妻为被告向法院提起劳务合同诉讼,要求判令上述房屋过户至他们名下。诉讼中,唐某又伪造蔡某签名,并委托律师作为蔡某的代理人参加诉讼。随后,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6月12日,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协议书中所涉的蔡某名下一处房产归原告何某夫妻所有。

而据公安机关在蔡某被逮捕后的讯问显示,蔡某从未允诺将协议书中涉及的房产赠予何某夫妻,因为出逃在外他也不清楚所谓劳务合同纠纷,更没有委托律师参与诉讼。由此可见,唐某在丈夫有外债的同时转移房产所有权,也有规避债务的嫌疑。

事情调查清楚,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认为此案构成虚假诉讼,当即决定进行法律监督,并于2015年8月24日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015年11月26日,南通市崇川区法院依法认定对何某等人诉蔡某等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民事调解书确有错误,于是依法决定再审。

据悉,这是南通市首例以物抵债类虚假诉讼成功监督案件。据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负责人介绍,虚假诉讼中以物抵债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形式。双方捏造不存在的债权债务关系,通过诉讼途径实现不动产等贵重财产的转移,这种做法既损害了司法权威,也侵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为此,办案检察官还提醒广大市民:虚假诉讼罪刚刚被列入刑法,并于2015年11月1日起生效。因此,在诉讼期间,一旦发现存在诉讼异常行为,要拿起法律武器,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