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不起诉人宋正华和妻子刘彦辉亲自将一面题字为“心系百姓 执法公正——赠送丰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刘慧廷 ”的锦旗和一封饱含真情的感谢信送到黑龙江省伊春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同志手中,并激动地说:“感谢检察机关,感谢负责我们这起案子的承办人刘慧廷检察官,让我们当事人感受到了法律公平公正,真是一辈子都忘不了你们啊!”
是什么事情让这对淳朴的农民夫妇如此感动呢?
事情要从一年多前说起,2019年12月份,在红星林业局二皮河林场务农的宋正华家里的烧柴没有了,眼瞅着屋里变得冰凉,老宋操起自家仓库的一把锯走进平房附近一片林子里,伐了8棵白桦树,打成烧柴运回家中。
2020年3月,老宋擅自伐树打烧柴的事被公安机关发现了,办案人员找到老宋核实案情后以“盗伐林木”罪将其立案了,2020年3月30日,这起案件被公安机关移送到丰林县人民检察院。
负责办理此案的检察官刘慧廷在审查后,发现虽然侦查机关认定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宋正华盗伐8株白桦树这一事实是正确的,但该案盗伐数额为2.221立方米不太客观,白桦是一种软阔树种,对比落叶松等针叶树种,它的出材率不算高,而且本案中的8棵树根径偏小,此刻脑海里又浮现出了自己和犯罪嫌疑人老宋谈话时的场面,当问到他“你对本案关于树木蓄积的鉴定意见是否认可”时,这个憨厚的农民回答道:“我也不懂啥,但是这些树都是我伐的,结果我得认”,刘慧廷心中不禁产生了疑惑:这8株不算粗的白桦树蓄积就达到了2米多,明显出材率偏高啊。
于是,她翻阅了以往办理的几起盗伐白桦树案件的电子卷宗。果然,经过比对,其它与本案相同根径的单株白桦蓄积数据均小于本案的数据,为了增加确信,她又借阅了《红星林业局一元材种出材率表》和《黑龙江省国有林区立木根径胸径便查手册》,根据在互联网上关于通过根径推算蓄积的方法对本案数额重新测算,自行测算的结果是将近1.3立方米,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意味着本案是达不到黑龙江省盗伐林木案件2立方米的立案标准的。
事不宜迟,小刘和主管检察长汇报后与书记员携带卷宗材料赶往当地林业调查设计队,经专业人员重新鉴定,最终确定本案盗伐树木的立木蓄积应为1.2375立方米,原来侦查机关认定的2.221立方米是由于林业鉴定人员误将树木的根径当成了胸径进行测算的,所以导致原来的犯罪数额偏大,因此,这起案件确实没有达到立案标准,由于该案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经丰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准,拟做不起诉决定。
次日,小刘将案件情况汇报至伊春市人民检察院后,领导们非常重视,并且认可了丰林县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意见。
2021年4月30日,丰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该案做出了法定不起诉决定。
谈及此事,被不起诉人宋正华及妻子刘彦辉非常激动,刘彦辉说,“老宋涉案这件事发生后,我们全家压力太大了,觉得在亲戚朋友邻居面前都抬不起头来,孩子眼瞅着要高考了,一想到因为父亲被判刑今后可能对孩子工作时政审有不良影响时心情就更沉重了,不到一年时间,我瘦了20来斤……现在拿着这个不起诉决定书,真是跟做梦似的,我们就想着我们咋这么幸运呢,能遇见你们这么讲理的办案单位和这么认真负责的办案人呢,我们全家这辈子都不会忘记你们的!”
不起诉决定做出之后,同事们纷纷对刘慧廷竖起了大拇指,夸她“干得漂亮”,小刘只是坦然地笑了笑,说“我不过是及时纠正了一起小案子中的错误,但是这个错误险些把一个行政案件认定成刑事案件,所以说不分案件大小,我们都要以一样的责任心去细致审、依法办”。(崔双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