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检察院对一起12人结伙利用转让网络“关键词”资源进行电话诈骗案,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并在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后,快速审查案件,依法对欧阳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诈骗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犯罪嫌疑人欧阳某于2015年5月底经与犯罪嫌疑人刘某、张某合谋后,决定进行收购网络“关键词”诈骗,由欧阳某提供客户信息、话术资料、手机卡、银行卡等,由刘某提供电脑、打印机、笔记本,由张某负责租房和招聘业务员。2015年6月上旬至11月5日间,犯罪嫌疑人通过冒充中介公司业务员、买方公司总经理、客户经理的形式,通过电话联系网络“关键词”持有者,谎称有买家愿意高价收购“关键词”、虚构“关键词”资源被他人抢注等事由,骗取被害人徐某等人保证金、端口保护费等费用计人民币47万余元。
接报后,该院迅速组织办案骨干提前介入此案,详细听取了本案案情,系统分析了本案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银行卡交易记录、“关键词”记录笔记本、账本等相关书证、物证一系列已有证据,提出完善犯罪嫌疑人供述以相互印证和明确各嫌疑人诈骗主观故意形成时间,团伙内其他成员的地位、作用和相互配合细节,通过银行交易记录查实对手信息等意见,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完善相关证据锁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