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3日,海南省海口市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准逮捕温海瀚。此前的2015年12月28日,温荣(温海瀚的妺妹)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海口市美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温荣年过七旬的母亲林琼霞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工人吴淑高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禁止林琼霞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有道是, 聪明的人用别人的教训教育自己,愚蠢的人用自己的教训教育别人。林琼霞母女被判刑后,不久,温海瀚接下了妹妹温荣在海口市东门市场的摊位,一如继往地经营烧腊、牛百叶、牛肚等有毒有害食品。最终,温海瀚便也步了母亲和妹妹的后尘。
母女产销有毒食品获刑
今年1月31日晚,海口市食药监局和海口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联合对市场销售的熟食类肉制品进行检查,在海口美兰区东门市场新明东路66号院内捣毁了一个使用甲醛、烧碱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非法加工食品的窝点。这个窝点的主人,就是温海瀚。温海瀚在窝点用甲醛、烧碱浸泡牛百叶、牛肚等,拿到位于东门市场的一个卖烧腊的摊位销售,不但销到了海口的餐厅,还远销到五指山等市县。
富有戏剧性的是,调查发现,这个摊位之前的经营者就曾被发现销售用甲醛等浸泡的牛百叶,她就是温海瀚的妹妹温荣。和温海瀚的自产自销不同,温荣所销售的“加料”牛百叶来自于她母亲林琼霞的作坊。
现年76岁的林琼霞是一名国企退休工人,每月退休工资近3000元。她儿女双全,家里还有一栋自建楼房用于出租。这样一个经济称得上宽裕的老人在喝茶中发现了一个赚钱的“商机”。“我在喝茶时听人说起可以卖牛百叶,就想着搞这个,批发给人家赚钱”。
温荣在东门市场有两个档口铺面,这本身就是一条销路。母女俩一商量,觉得这事可行,为了让牛百叶卖相更好,在买了干的牛百叶之后,林琼霞和女儿温荣一起到海口新港批发市场买了甲醛、过氧化氢、过氧化钠等物品,开始在位于海口锦山里的民宅里加工牛百叶。
温荣还给行动不太方便的林琼霞招来了工人吴淑高,巧得是,吴淑高在海口东门市场找工作的时候,经人介绍找到了温荣,随后开始在林琼霞的作坊里干工。浸泡牛百叶的时候,吴淑高穿着雨鞋、戴着手套和口罩,加入甲醛等物品,让牛百叶看起来白嫩、肥美。温荣拿走一部分在东门市场自己的摊位进行销售,林琼霞也通过别的渠道销售牛百叶。
据了解,林琼霞的作坊里加工的部分牛百叶除了流向海口的火锅店等餐厅外,还流向五指山、琼海、陵水等地。
“加料”浸泡的牛百叶味道很刺鼻,有人悄悄报了警。2014年8月6日8时许,根据举报线索,海口市公安局白沙派出所民警会同海口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八大队及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查获这个黑窝点,当场扣押牛百叶1920斤、过氧化氢、甲醛、氢氧化钠等,并抓获了正在加工的吴淑高及在家的林琼霞。之后,又在东门市场将温荣抓获。
为赚黑心钱,竟用甲醛泡制牛百叶出售。办案人员将被扣押的牛百叶送有关部门化验,从中检出了甲醛和过氧化氢。甲醛是被列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中的物质。随后,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以温荣、林琼霞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吴淑高犯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
该案经过一审、二审及重审,2015年12月28日,最终尘埃落定,温荣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年过七旬的林琼霞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工人吴淑高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禁止林琼霞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哥哥紧步后尘被逮捕
按照常理说,母亲和妹妹的教训本该成为温海瀚的前车之鉴。但是,温海瀚却把这种行为当做了自己赚钱的一种“模式”。在温荣被判刑之前,温海瀚一直在东门市场给人拉货送货,妻子偶尔帮温荣看看摊位、卖卖东西,家里还有两个小孩,比起温荣而言,温海瀚一家经济状况相对紧张。
就在温荣被关押在看守所后,温荣位于东门市场的摊位闲置了一段时间。“一段时间过去,温海瀚以为风声过去,没事了,就接过摊位准备自己做”。海口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到,2015年11月,母亲和妹妹的案件审理尚未结束,市场改造后,温海瀚放弃了之前在东门市场用三轮车拉货送货的工作,重新申领了营业执照,继续在温荣之前的摊位经营烧腊、牛百叶、牛肚等有毒食品。
可惜,好景不长。就在温海瀚胆大妄为,大赚昧心钱而沉浸在得意忘形之际,2016年1月31日,海口市食药监和海口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联合检查,查获了这个使用甲醛、烧碱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非法加工食品的窝点,现场查扣有毒有害牛百叶、牛肚、金钱肚、毛肚、猪头肉等肉制品一批,犯罪嫌疑人温海瀚被当场抓获。
在获悉了温海瀚被抓这一线索后,海口市检察院按照“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的要求(“两法衔接”指的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实行提前介入机制,突出重点案件办理要求。随即派员同步介入,海口市食药监局及时移送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加大侦查取证力度。
经查,温海瀚在其妹妹温荣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处罚后仍抱有侥幸心理效仿其妹妹做法。自2015年11月起,在黑窝点加工牛百叶、牛肚、金钱肚、猪头肉等肉制品,为了保质保鲜,在加工中使用甲醛、烧碱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随后销往海口市内多家餐厅及五指山等市县。
2016年3月3日,海口市检察院从速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嫌疑人温海瀚依法批准逮埔。
严查舌尖安全方保障
家庭小作坊成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涉案的主要对象,对此,检察机关沒有等闲视之,海口市检察院在提前介入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同时,强化专项监督活动,要求把实实在在地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作为衡量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是否取得实效的重要标志,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身体健康。
今年3月初,针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屡打屡犯的现状,海口市检察院制定了《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联合海口市公安局、食药监局、工商局、森林公安局、国土局执法局,环境监察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召开座谈会,对当前食品药品安全、环境资源保护面临的形式和困难进行梳理分析。
食品药品安全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在办理该类案件过程中,海口市检察机关形成内外联动、打防并举的常态化机制。抽调经验丰富的检察官组成办案小组,提前介入,重点监督,同步跟踪案件进展,引导侦查部门调查取证,把握最佳取证时机,确保关键性证据能够及时固定。因在侦查阶段检察官已熟悉全案证据材料,批捕阶段4日内办结案件,从严从快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案件,体现检察机关保民生护民利的决心。
海口检察机关坚持以办案为切入点,同步开展调研和预防工作,市区两级院统一调配成立四个办案小组,每个小组由两名检察官带队,走访食药监、工商等十余家行政执法单位,协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等方面的问题,收集行政执法案件情况,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分析食品安全犯罪的特点、规律和成因,提出治理措施和预防对策。
办案检察官表示,近年来,为了保质保鲜,提高亮泽等,食品中随意添加甲醛、双氧水、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现象屡遭曝光,并受到严厉打击。这些案件中,多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体经营者,小作坊、小加工点为主要经营方式,且基本上都没有营业执照也没有销售经营资质,他们盲目追求利益,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淡薄,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日常食品安全。
办案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对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坚决抵制,积极举报,坚决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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