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恶团伙自封牧师私设教会

2019-07-24 来源:法制网 热度:1123℃

法制网讯 记者刘中全 近日,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杨某等十人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寻衅滋事、妨害公务、非法占用农用地、强迫交易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某自封牧师,在松原市宁江区毛都站镇牙木吐村豆腐房屯私设教会,陆续纠集被告人孙某等九人公然实施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非法占用农用地、妨害公务、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逐渐形成以杨某为首要分子,孙某等九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经济秩序,社会秩序和生活秩序,社会影响恶劣。

法院经审理认定,该恶势力集团参加成员较多,主要成员固定,犯罪目的性一致,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了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其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特征符合恶势力犯罪集团认定标准,属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杨某做为组织者、领导者应认定为首要分子、主犯,被告人孙某做为积极参与者应认定为主犯。被告人杨某、孙某应当对该恶势力犯罪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其他各成员应当对各自所犯的罪行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做出判决,被告人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被告人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3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其余8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五年,并处罚金20万、10万不等,剥夺政治权利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