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首例执行跨域案件在松原中院立案

2019-07-24 来源:法制网 热度:944℃

法制网讯 记者刘中全 近日,在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诉讼服务中心立跨域案窗口,申请执行人某建设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律师在法院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仅用10分钟就成功办理一起“跨域立案”案件。这也是吉林省全法院系统首例执行案件跨域立案案件。

该起执行案件由于被执行人高某未按照生效民事判决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某建设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律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本起执行案件是属于公主岭市人民法院管辖的普通执行案件,按照以往的做法,申请执行人需要到公主岭市人民法院办理立案手续。诉讼代理人张律师在网上看到了松原中院关于跨域立案的相关宣传后,决定先来咨询。

跨域立案窗口工作人员邵国政对其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经过审查,立案材料完整、清晰,当事人身份信息及代理手续完备,诉讼请求的内容符合法律要求,基本证据完整,管辖法院符合相关规定,符合跨域立案规定的情形。

邵国政及时联系公主岭市人民法院,协助当事人进行跨域立案。公主岭市人民法院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调试系统,对接此项工作。两地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引导张律师在跨域立案系统完成立案手续,用时不到10分钟。

“真没有想到外地的案子在咱们松原也能立案,实在是太方便了。更没想到的是往返松原和公主岭起码需要大半天的时间,在松原不到10分钟,就完成了立案手续。” 张律师激动地说。

2019年6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吉林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和《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跨域立案操作规程》两个文件,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和跨域立案改革。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开展跨域立案工作以来,松原中院已成功协作办理两起跨域立案案件,管辖法院分别为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公主岭市人民法院。

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称,跨域立案是指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通过选择就近的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有管辖权的省内异地法院提交立案申请,人民法院为其提供相应的立案登记诉讼服务。旨在借助信息化、网络化手段,“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有利于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