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唐荣 通讯员赵雅婷 李颖 8月13日13时左右,广东深圳铁路公安处广州东站派出所接到从沈阳北开往广州东的Z13次列车上乘警的电话,称其在列车上抓获了一名涉嫌盗窃他人财物的男性旅客康某。
接到电话后,广州东站派出所立即派警力上站台,将康某从列车上接下来。
经查,今年60岁的康某系黑龙江省海伦市人。13日早上,他和朋友从沈阳上车,准备到广州找亲戚。14日中午12时左右,康某来到列车15、16号车厢连接处活动,看到地上放了一个手提包,一时好奇就将其打开,发现包里有一个烟盒、一个充电宝和一条充电线,于是顺手将其放到了自己的口袋里。
拿了东西的康某来到洗手间,打开烟盒发现,烟盒里装有1900元人民币。贪念一起,康某把烟盒扔进洗手间的垃圾桶内,将钱放进了自己的口袋,拿着充电宝回到了餐车。
不久,手提包的主人发现自己的东西被盗了,想要找乘警报案时,发现康某的朋友正在使用其充电宝。刚开始,康某拒不承认自己拿了装了钱的烟盒,狡辩称自己因为朋友手机没电了,正好看到拉链打开的手提包内有一个充电宝,就借来用一用,用完就还。但当他看到民警在洗手间的垃圾桶内找到的烟盒,觉得隐瞒不下去了,承认自己因为一时贪心偷了钱。
为了对康某的盗窃行为进行处罚,广州东站派出所给予其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