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罗莎莎 通讯员顾建兵 王端炜 结合辖区未成年人性侵案件审理情况,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去年向区妇儿工委办公室发出司法建议。其后,当地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女童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启动“女童保护”公益行动,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进一步营造关心女童、保护女童的社会环境。9月16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018年度全市法院司法建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去年一年,南通两级法院共发出司法建议99份,数量比上一年增加11.2%。其中,得到有关单位积极响应和反馈的有43件,被建议对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司法建议内容的有32件,1家被建议单位将司法建议内容转化成规范性文件。
司法建议工作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渠道,也是提升司法公信力与司法能力的有效途径。去年,南通两级法院紧扣审判实际,针对有关单位在规章制度、管理体制、具体工作方法等方面存在的容易引发社会矛盾、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积极提出改进的建议对策,促使其改善管理方式,加强风范防范,堵塞制度漏洞。
南通中院民二庭在开庭审理一起商事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律师未与当事人当面办理代理手续,而是由当事人的前夫将签好字的委托书带给律师,其后当事人对代理手续中签名真实性提出异议,最终导致案件因程序问题而被发回重审的情况。南通中院民二庭就此向市司法局律管处发出专项司法建议书,要求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管理。目前,市司法局针对该起案例已经向全市律师发出执业警示书,告诫律师在接受委托时坚持面签,遵守法律法规,恪守执业道德和纪律。
南通中院研究室主任沈杨介绍,“认真处理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已被纳入2019年度江苏省法制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不落实司法建议数”也已列入南通市年度政法工作相关数据通报,成为南通市委“四个全面”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通报要求,全市法院今后在制发司法建议书时,要明确告知书面反馈的期限,促进被建议单位完善制度、改进工作、预防风险,同时要进一步增强提出司法建议的主观能动性,将司法建议工作作为提升审判质效、增强司法能力的重要载体,不断提升司法建议的权威性和指导价值,发挥司法建议促进社会治理规范化功能,努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