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王莹 10月29日上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福建全省法院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审判工作情况,并公布了8起典型案例。
据介绍,随着机动车保有量和驾驶人员数量持续增长,道路基础建设与交通管理水平跟不上发展需求,交通事故易发多发,人民法院受理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绝对量和占比居于高位。2016年至2019年9月,福建全省法院共受理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案件12.31万件,占民事案件的6.56%,位列民事案件收案数前五位。
为及时妥善审理各类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福建法院充分履行和拓展审判职能,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实现案件裁判标准规范化、案件审判组织专业化、纠纷调解机制多元化、纠纷处理方式信息化、审判服务体系精准化,依法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各方特别是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2016年至2019年9月,福建全省法院道路交通损害赔偿诉讼案件收案数及占比连续下降。其中,全省法院调解撤诉一审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案件7.94万件,调撤率为69.85%,使大量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化解在诉讼前,化解在一审诉讼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