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后组团夜盗钢筋

2019-11-13 来源:法制网 热度:796℃

法制网讯 记者王莹 通讯员严彬 男子刑满刚释放又重蹈覆辙,组团夜袭工地偷钢筋。日前,该案经福州市永泰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吴某涉嫌盗窃罪、犯罪嫌疑人黄某甲、黄某乙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2019年4月20日7时许,永泰县公安局接到葛岭某工地负责人报案称,其工地钢筋加工棚旁边的三钢三级螺纹钢筋被盗,重量为38.79吨,价值约15万元左右。永泰县公安局立即立案侦查。经查,该案系犯罪嫌疑人吴某于2019年4月19日下午,到永泰县葛岭某工地找朋友玩时,因刚从监狱开满释放回来手头紧,对工地上堆放的钢筋萌生偷卖钱的念头,于是他联系犯罪嫌疑人黄某甲、黄某乙打算盗走钢筋。

当晚8点,趁夜色掩护,被告人吴某直接雇请吊车司机、采用吊运的方式,盗走葛岭镇某工地存放的三钢三级螺纹钢筋38.79吨。盗得该批次钢筋后,被告人吴某又联系被告人黄某甲、黄某乙出售该批次钢筋,被告人黄某甲、黄某乙在明知被告人吴某所出售的钢筋系通过非法途径取得,仍将该批次钢筋载至福州市仓山区义序路一个过磅点过磅,以明显低于市场价值的价格将钢筋卖给一收废品店并从中获利。被告人吴某获利60000元,被告人黄某甲获利23000元,被告人黄某乙获利13000元。经永泰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的钢筋价值为人民币159039元。永泰县公安局于2019年4月21日依法发还受害单位18厘钢筋3捆和22厘钢筋12捆。

另查实,2019年4月2日下午,被告人吴某采取同种方式,盗走永泰县葛岭镇台口村某安置房工地存放的三钢三级螺纹钢筋约31吨。盗得该批次钢筋后,被告人吴某又联系被告人黄某甲、黄某乙出售该批次钢筋,被告人黄某甲、黄某乙在明知被告人吴某所出售的钢筋系通过非法途径取得,仍将该批次钢筋载至闽侯南屿一过磅点过磅,随后以明显低于市场价值的价格将钢筋卖掉并从中获利。被告人吴某获利55000元,被告人黄某甲获利13000元,被告人黄某乙获利7000元。经永泰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钢筋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127100元。

目前,上述三人犯罪行为已起诉至永泰县人民法院,案件还在进一步审查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