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翟小功 连日来,海南琼海海警局加强对辖区岸线、海岛进行执法巡查,制止、查处多起违法用海用岛行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处4份,立案查办海洋行政案件1起。
7月8日上午10时许,海南省自规厅、琼海市政府、琼海海警局在日常联合巡查时发现,琼海市无居民海岛千舟岛上存在擅自搭建的咸水鸭养殖场,执法人员立即登岛进行检查。
经查,该养殖场主未能提供取得该无居民海岛使用许可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对未经批准在无居民海岛进行生产活动行为供认不讳。随后,琼海海警局给予当事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千舟岛上生产设施已拆除,垃圾完成清运,正在补种植被,进行生态修复,恢复该岛原貌。
据海警执法人员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规定,未经批准在无居民海岛进行生产、建设活动或者组织开展旅游活动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