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人走私的“生意经”

2020-09-17 来源:法制网 热度:758℃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王春 通讯员章洁 傅琳

“今天有鲳鱼进来吗?”看似普通的一句问话,背后竟然藏着一个大型走私团伙。

近日,由浙江省温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某、陈某某等120多人的走私普通货物一案,在法院开庭审理。

检方指控,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李某某、陈某某等40多人合股先后购买8艘油船,雇佣40多名福建籍船长、船员驾驶油船至境外海域过驳柴油入境销售,并雇佣多名有前科人员在码头指挥油罐车买油、望风等。经核算,该案偷逃进口环节应缴税额达5.3亿余元,系海关总署、浙江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案件。

由于涉案人数较多,法院分批对被告人进行庭审,本次开庭被告人31人,辩护律师多达35人。

心生邪念赌上人生

被告人李某某原在苍南县某镇一菜市场中经营海鲜生意,家庭幸福美满,生活也算滋润。某一天,李某某无意中听说同村的李某强靠走私柴油赚了很多钱。“心痒”的他找了几个“志同道合”的人,合股出资500万元前往福建购买了一艘渔船,简单改装后就干起走私柴油的行当。

几趟下来,可观的收入让李某某愈发“雄心勃勃”,开始说服周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出资。就这样,油船从刚开始的一艘,逐渐增加到3艘、5艘……随着规模的扩大,李某某开始大谈“生意经”,打出“入股分红”的诱惑牌。此举令他在当地声名远播,同样眼红的村民纷纷“入坑”。周边村民通过现金或转账,积极筹措资金只为能投资入股分得一杯羹,甚至连远隔40公里的邻县人员也慕“名”而来。

首次开庭当天,31名被告人中,有耄耋老人,有初为人父的青年,也有夫妻双双站上法庭,甚至有兄弟姐妹多人站上法庭。“有些村民还是通过李某某的亲属‘走后门’才入了股。”温州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承办检察官吴晓节对当地盲目趋利的群众深感痛心。

逃避侦查险招频出

“今天有鲳鱼进来吗?”这是李某某、陈某某等人约定的油船进港暗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团伙成员还以一元纸币后四位数为代码,发送给公海上的上家。上家接收到数字后,会在前面再加一位数字,生成新的五位数,作为走私驳油的接头暗语。

该走私团伙层级明晰,分工明确,李某某负责全局总指挥,联系上家,建立多个微信群指挥船老大、销售柴油等。与此同时,陈某某负责财务,包括油款转账、收集入股资金、发放员工工资等。各油船配置管事、顶罪人员、船长、水手、轮机、烧饭人员。李某某所有的8艘船,均配置了卫星电话,并在各船船老大及船上管事之间都建立了微信群,方便大家时时掌握油船出海及驳油情况。

走私过程中,他们发现中巴船船只大,需要等海水涨潮才能靠岸,导致耗时过长的问题,同时也觉得由于中巴船靠岸过于显眼,容易被执法人员发现,为降低风险、提高效率,李某某等人经协商便决定中巴油船不再直接靠岸,而是通过中间商介绍,由多艘小巴船在内海直接向中巴船接驳柴油,由小巴船靠岸卸油至油罐车中,中巴船则能马上返航至境外海域驳油,从而形成了固定的高效率合作模式。

此外,为了逃避侦查,李某某、陈某某还与每艘油船上的一名船员签订承担合同,让该船员在油船被抓时能够顶罪。约定如果被抓,李某某将一次性支付1万元;如果顶罪被判刑,则一次性支付家属10万元。

检方出动重拳出击

案件被查获后,由于涉案人数多、涉案税额特别巨大,温州市检察院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取证。

“介入后,我们引导侦查机关对中巴船股东,各油船船老大、船员,小巴船股东,岸上拉油管、望风人员等进行分类侦查和起诉。”吴晓节说,“因为证据材料较多,前后几个月,我们整理出的案卷多达40多册,撰写的审查报告有24万多字。”

审查起诉期间,刚好碰上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检察机关仅视频连线提审这一项就多达150多次。为更好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将证据提早开示给各辩护人,并就事实、证据、定罪、量刑进行充分探讨和磋商。最终,98%的被告人自愿退赃、补缴税款、认罪认罚,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同时,庭审举证阶段改变传统的以读为主的示证模式,证据全息化至法庭,让庞大的证据体系一目了然。法庭辩论阶段,因认罪认罚工作的推进,辩论时间也大幅缩减,大大提高了庭审效率。

庭审陈述阶段,所有被告人均表示已经认识到行为的错误,恳求从轻发落,早日回归社会和家庭,不再触碰法律底线。据悉,该案共涉案120多人,目前移送审查起诉118人。后续将陆续对剩余84名被告人进行庭审,另有3人作不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