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章宁旦 通讯员黄彦霖雷卫华 孤寡老人清晨被发现伏尸在小路上,起因竟是失足少年向其索要15元上网费遭拒……近日,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某构成抢劫罪,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9年6月30日清晨6时许,一个满脸血迹的老人被人发现躺在某巷子里。经鉴定,被害人张伯为他杀,警方随即展开侦查,最终锁定邻村的黄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次日,黄某被抓捕归案,其对伤害张伯的行为供认不讳。
据了解,案发时黄某未满18周岁,其母亲2015年离家出走,父亲靠打零工勉强度日。由于家庭疏于管教,黄某无心学业,不仅逃学、辍学、小偷小摸,还曾因染上毒瘾被行政拘留。此前,张伯因可怜黄某还给过他几次零钱。
案发当天,黄某遇到张伯,遂向其索要15元上网费。在遭到张伯拒绝后,黄某用石块砸张伯家的铁门,张伯为此对其行为进行斥骂、驱赶。其后,索钱无望的黄某用砖头扔向张伯,砸中张伯头部致其晕倒。眼见张伯受伤倒地后,黄某先后两次返回现场,从张伯处劫取现金。在发现张伯死亡后,逃离现场。
法院认为,黄某在索要被害人财物时与被害人发生打斗,使用暴力手段致其死亡,并劫取现金财物,该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黄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