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王春 通讯员房凯达
在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濮院人民法庭律师参与执行(调解)工作室内,经过多次面对面释法、背靠背沟通,申请人何某的家属与被执行人李某达成调解协议:李某自愿支付赔偿款37万余元,当场全额付清。
原来,何某因提供劳务受伤导致半身不遂。被执行人李某的公司因疫情停产,没有能力赔偿,案件执行陷入僵局。法院安排律师参与调解。
调解中,律师提出给予部分司法救助的调解解方案。承办法官采纳了律师的建议。由律师向何某及其家属解释说明后,促使案件彻底结案。
“律师分析透彻,法院也依法提供了救助,我们同意调解。”何某的家属对承办法官说。
据了解,桐乡法院在院本部和派出法庭分别设立律师志愿服务岗和律师参与执行(调解)工作室,于今年4月21日起正式实行律师驻点参与执行工作模式。驻点律师由桐乡市司法局指派,法院对其日常工作进行管理,每周安排1名专职律师参与执行,包括解答法律问题、提出和解建议等,最大限度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半年来,律师接待当事人220多人次,173件案件得到化解。
“律师驻点参与执行工作模式搭建了一个平台,参与执行的律师成为沟通法院和老百姓的桥梁,其第三方身份能够有效缓解群众的焦虑情绪。”驻点律师许民强说。
“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执行案件工作,努力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充分发挥了律师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增强了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桐乡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