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吴亚东 通讯员项永锋 兰文
本是被执行人的一女子,但其微信账号内有大量的资金收支,却不履行生效的判决,又不能作出合理的解释。11月16日,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赖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赖某,女,初中文化,某幼儿园保育员。2014年间,因借款未还,被债权人钟某起诉,法院受理后,判决赖某归还钟某借款本金人民币79万元及利息。判决书生效后,赖某未履行,钟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案于2015年2月进入执行程序。此后,长汀法院依法拍卖了另一共同债务人的房产,归还了钟某27万多元欠款本息。2018年2月钟某将债权转让给吴某,吴某向长汀法院申请对赖某的执行。从2018年11月至2019年12月赖某只归还吴某2万余元,却将筹措到的大量资金用于偿还案外的其他债权人。法院先后两次对赖某采取司法拘留,赖某也不履行生效裁判。另查明,赖某名下的微信账号,从2018年3月3日至2019年12月3日止,共计收支1513465.09元,尚有约20万元不能作出合理解释。2020年6月8日,赖某自动到长汀县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赖某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告人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为维护法院裁判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打击拒执犯罪,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