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法院财产处置驶上快车道

2020-12-16 来源:法制网 热度:861℃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徐伟伦 通讯员戴睿狄

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事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及时实现,是整个司法程序中的关键一环。但人民法院查找到的财产多为房地产、车辆、船舶、股权、证券等,需要评估拍卖后才能变现并发放到申请人手中。这就意味着只有人民法院有效缩短执行财产处置周期,降低执行财产处置成本,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召开“执行财产处置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西城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刘建勋、法官龚晶、法官助理时华亭结合典型案例就执行财产处置的创新机制举措进行了介绍。

“尽快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执行工作的应有之意。近年来,西城法院以财产处置工作为抓手,积极调研财产处置中的痛点堵点,构建起一套‘以专业团队为枢纽、以制度规范为保障、以信息技术为依托’的工作体系,实现财产处置工作集约高效规范。”刘建勋介绍,西城法院成立了财产处置专管团队,充分发挥财产处置法官的主导作用,并引入专业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建立起仲裁、公证、律师、会计、审计等专业机构人员深度参与执行的工作机制。

此外,西城法院出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财产处置工作的规定》,细化处置财产类型、建立处置台账、精细管理个案、处置流程、保障处置效果。依托信息技术,推广适用议价、网络询价、合议庭定价等便捷方式确定财产参考价;利用3D全景视图和VR视频全面铺开“云看样”“直播看样”;开展网络拍卖直播带看活动展示拍品,解答司法拍卖相关问题。据介绍,今年1至11月份,西城法院共拍卖标的物1845件,成交额达11.09亿元,案拍比达到6.03%。

引入继续执行责任险

破解案外人异议难题

河北某公司申请执行北京某公司、董某、葛某合同纠纷一案中,西城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董某名下位于北京市丰台区房产一套。后经过入户调查、张贴公告、网络询价,该房屋已经具备拍卖条件。然而,在拟公开拍卖之际,案外人宋某提出异议,表示其与董某是夫妻关系,董某承诺将房产赠与宋某,只是因董某身体原因尚未办理过户。接到申请后,承办法官将相应情况告知申请人,并向申请人释明,可以购买继续执行险以推进拍卖程序继续开展。申请人购买了该保险后,保险公司出具了保函,拍卖得以正常推进。

承办法官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案外人异议审查期间,人民法院不得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申请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继续执行的,应当继续执行。执行实践中,案外人滥用执行异议权利、阻止法院拍卖财产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财产处置的进度。为此,西城法院于2020年7月将4家保险公司纳入继续执行责任保险服务名录,在充分释明的前提下,由申请人自行选择是否购买保险推进拍卖。自引入专业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以来,已有3起案件成功适用。

强制开锁入户调查

直播宣传产生震慑

2020年5月13日,北京某金融公司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西城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杨某偿还借款本金2000万元及利息。杨某无力偿还,西城法院裁定拍卖其名下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的房产。财产处置过程中,杨某拒绝配合法院调查,法官多次传唤其均未到庭。7月6日,法院干警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强制打开了杨某长期未居住的房屋,并对屋内物品进行详细清点。随后,法官对杨某进行现场批评警告,强制开锁费用由杨某全额承担。该案执行过程在2020北京法院司法拍卖直播周——西城法院专场播出,以视频直播的形式向社会普及拒不配合法院执行的后果和责任。

据承办法官介绍,被执行人以“装没钱”“玩失踪”等方式逃避法院执行,并不能阻碍拍卖的进程,反而会增加自身的成本。今年7月,西城法院对于前期张贴完公告后,不予以配合或者经调查长期无人居住的房产集中强制开锁十余次,迅速摸清了待处置财产的真实状况,为后期评估、看样、腾房交付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迅速推进了拍卖的进程,有效地压缩了拍卖周期。

议价零费用效率高

有效降低诉讼成本

2020年7月13日,因李某拒不履行生效的民事调解书,西城法院裁定拍卖被执行人李某名下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的房屋。7月21日,财产处置组法官组织申请执行人某银行的代理人与被执行人协商,双方在当天提交了协商一致的议价结果。通过比照同小区近期的房屋成交价格,法官查明该议价结果不存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认可该议价结果可作为涉案财产的参考价。随即,法官前往该房屋所在地张贴拍卖公告,并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向社会全程公开拍卖。

承办法官表示,以往法院通过委托评估机构确定财产的价格,从摇号选取评估公司到最后出具评估报告,至少需要一至两个月的时间。现在通过议价的方式确定参考价,不仅具有效率高、定价快、零佣金的优势,缩短了拍卖周期,提升了处置效率,有效降低了诉讼成本;另一方面,当事人参与定价过程,更容易取得对议价结果的认可,更有利于推动后续工作顺利进行。

“保障司法拍卖公正、高效,维护申请当事人合法权益是所有执行法官的共同心愿。我们建议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腾空房屋、迁出户口、解除租赁、配合预展,减少因迟延履行或财产瑕疵所造成的不必要支出。”龚晶法官表示:“同时建议意向竞买人认真阅读拍卖公告、标的物描述、竞买须知,诚信参拍,切勿随意悔拍。对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的中介公司或个人保持警惕,谨防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