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警方破获自残骗保案

2021-01-04 来源:法制网 热度:905℃

法制网讯 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伊春监管分局(伊春银保监分局)带领多家保险公司老总到黑龙江省伊春市公安局为伊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赠送锦旗,感谢警方尽心尽力工作,侦破了邵某某自残骗保案。

“感谢警方匡扶正义,打击诈骗,使全市多家保险公司免受经济损失。”伊春银保监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刘灿辉拉着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晓东的手激动地说。在刘灿辉局长的带领下人保财险、平安财险、泰康人寿等伊春市分公司的总经理也纷纷表达感激之情。

2019年7月至8月,邵某某先后在伊春市内的多家保险公司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总保额为900余万元。2019年8月15日,邵某某向其投保的多家保险公司报案称其在家砍大骨头时不慎将其左手拇指、食指砍断,并要求保险公司理赔。伊春银保监分局发现邵某某理赔案中有很多疑点。2019年11月初,伊春银保监分局向伊春市公安局报案。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蒋建国高度重视此案件,要求伊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晓东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按照蒋建国副市长的要求,由刘晓东副局长牵头,成立以伊美分局王晓峰副局长为组长,经侦大队、刑事技术大队工作人员组成的专案组,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对案件进行督导。专案组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结合实际综合考虑,在打击和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保证案件的公平、公正。

专案组很快制定出调查方案,在调查中民警获知邵某某在**医院医治时,医生曾告知邵某某其被砍断的手指有再植接合的可能,邵某某本人及其家属却表示不需要重新接合。民警在询问邵某某时,邵某某称砍断的手指已经被丢弃。这些有悖常理的话引起了警方的怀疑。随后,警方从邵某某家中的冰箱内发现了砍断的左手拇指及食指。经伊春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鉴定离断的手指DNA与邵某某本人DNA一致。民警几次请邵某某详细讲述砍断手指时的姿势及砍击方式,并进行现场情景模拟,结果民警发现按照邵某某所讲述的方式造成的手指创伤面与邵某某的离断手指创伤面不符。

经研究决定,民警携带邵某某离断手指到哈尔滨市相关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成伤机制、毒(药)物的司法鉴定。经鉴定,邵某某的离断手指拇指为锐器二次砍击形成,示指(食指)为一次砍击形成,经鉴定邵某某离断手指中留有麻药成分利多卡因成分。

伊美公安分局依法将犯罪嫌疑人邵某某采取强制措施,此时,心存侥兴的邵某某仍是大呼冤枉,百般抵赖,拒不承认自残手指骗保。2020年10月30日,伊美公安分局依法将犯罪嫌疑人邵某某以保险诈骗(未遂)罪移送起诉。2020年12月21日,伊春市伊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邵某某案开庭审理,伊美区人民检察院为公诉机关,公诉机关认为,投保人邵某某故意造成自己左手拇指、食指伤残,骗取保险金,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保险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邵某某未取得保险金,便被伊春市保险行业协会发现骗保行为,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属于保险诈骗未遂。邵某某在公安机关未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在审查起诉期间,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属于坦白。建议判处邵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0元。邵某某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法院判决邵某某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邵某某为骗取保险金,在多家保险公司购买意外险后,自残两个手指头进行骗保,虽然被发现后仍心存侥幸,但是始终难逃法律制裁,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万超 景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