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丁国锋 罗莎莎 记者近日从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获悉,自2017年12月成立以来,协会的会员单位由刚成立时的64家发展到84家,进入法院名册的机构由原来的25家增加到55家,由协会会员办结的破产案件数从协会成立前5年平均每年141件增长到2020年的802件,为服务全市法院破产审判,清理“僵尸企业”,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据介绍,协会还在全国创新设立保障“三无企业”破产费用的援助基金会,为破产管理人办理“无产可破”的公司清算和企业破产案件提供资金援助,实行协会和基金会“双机构”协同运作,先后受理了“三无企业”破产案件援助申请203起,涉及援助金额660余万元,直接推动203个“三无企业”进入了破产程序。此外,还制定出台了全国第一个破产管理行业自律的《惩戒规则》,就惩戒的种类与管辖、违规行为与惩戒的适用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为快递发展的破产管理行业铺设“安全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