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刘中全 通讯员张雨晴
近日,吉林省通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河大队在开展夜查统一行动过程中,查获一名酒驾男子,经调查,发现该男子已被警方查获三次酒驾。
当日,靖某驾驶无号牌摩托车沿柳河镇前进路行驶时被民警拦下,民警在对靖某询问时发现有浓重的酒味,随即对靖某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其检查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75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在随后的调查中,民警发现靖某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且分别在2017年和2019年被交警部门处罚过酒驾和二次酒驾,加上这次是第三次因酒驾被查处。
最终,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对靖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罚款2000元,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罚款500元,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罚款200元,并处以拘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