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志月
3年时间,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保健品1900万颗,涉案价值达4.6亿元……
记者今日获悉,在湖北省公安厅协调指挥下,鄂州市公安局去年破获一起部督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保健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捣毁生产、销售窝点2个。
2019年7月9日,鄂州市公安局根据该市市场监管局移交的“民福路某成人用品店涉嫌销售假冒伪劣保健品”线索,对该店进行突击检查,并查扣了9种男性壮阳类产品,并按规定进行了假冒伪劣保健品认定。7月16日,市公安局决定对该成人用品店老板李某某立案侦查。
经查,办案民警发现李某某销售的产品均是通过QQ从上线手中购买。围绕这条线索,民警们很快就发现了为李某某供货的上线沈某某。
为进一步查清这条制售假冒伪劣保健品的犯罪链条,2019年8月28日,鄂州市公安局调集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开展深入调查。
同年11月13日,办案民警发现了沈某某的踪迹,专案组立即奔赴其藏身之处:广西玉林。
在玉林,经过一周缜密侦查,2020年11月20日,专案组成功将沈某某抓获,并在其仓库内查扣了共计42个品种10461盒(瓶)假冒伪劣保健品。
经过顺线深挖,办案民警确定微信名“某龙”为沈某某的上线,并查实其在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通过网络向全国各地大量销售假男性壮阳类药品的犯罪事实。
正当专案组准备进一步开展工作时,新冠疫情突袭荆楚大地,案件被迫中断。
2020年4月初,“某龙”的活动又逐渐恢复正常,仍然是在网络上大肆销售假冒伪劣保健品,且活动较之前更为隐蔽,时常变换发货手机号码。
当年7月28日,专案组民警奔赴河南洛阳开展工作。经深入调查,确定李某强有重大作案嫌疑,并进一步查实了其他同伙的相关信息,为防止犯罪嫌疑人转移仓库或者销毁关键证据,专案组决定迅速对李某强进行抓捕。
2020年8月13日,在宜阳县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专案组将李某强抓获,其马上交代了仓库位置,办案民警立即前往仓库,查获了大量生产原料、产品包装、半成品以及成品。8月26日,专案组再赴三门峡、洛阳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朋、张某良。至此,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
经查,自2017年开始,李某强在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香鹿山镇承租了一栋三层民宅当做加工生产假冒伪劣保健品的窝点,购置生产加工设备,在网上定制包装材料,虚构生产厂家、批号、成分和产品名称,用西地那非勾兑玉米淀粉制作。
李某强还雇请张某朋等人进行生产包装,自己通过微信接单,接单后联系物流点负责人张某良向全国各地发货,销售假冒伪劣保健品由物流公司代收货款,与李某强申报的银行卡结算。
截止被抓,李某强收到货款共计42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