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周斌 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称,今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依法批准逮捕袭警犯罪嫌疑人405人、起诉101人。
2020年12月26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袭警罪作为单独罪名予以明确,并配置独立的法定刑。今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
通报称,袭警犯罪多与醉酒有密切联系。该类犯罪中,多数犯罪嫌疑人系临时起意实施犯罪行为,且大部分行为人经历从情绪抵触演变至言语吵闹,再逐步发展为肢体对抗,甚至持械对抗的升级过程。其中,因醉酒后情绪失控,对执法民警发泄不满情绪的占比较大,如江苏省检察机关办理的42件袭警案件中,因酒后滋事或与他人发生纠纷,继而对执法民警实施暴力的占47.6%。
该类犯罪中,轻微暴力袭警案件占比较大,犯罪嫌疑人常常采用辱骂、推搡、撕扯、殴打等方式阻碍警察执行公务,如湖北省检察机关办理的16件袭警案件中,12件系犯罪嫌疑人使用拳打脚踢、撕咬等轻微伤害行为阻碍执法,占75%。认罪认罚适用比例较高,随着执法警察对现场执法记录仪的使用逐步规范,该类案件大多有现场录音录像作为直接证据,犯罪嫌疑人往往无法辩驳,积极主动选择认罪认罚从宽处理。
对一些检察机关反映的袭警罪犯罪对象、暴力程度认定、入罪标准把握等法律适用问题,最高检将及时与最高人民法院协商,通过制定司法解释或出台指导意见等方式,进一步统一司法执法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