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陈东升 通讯员陈凯
近日,浙江永嘉警方破获一起非法采挖、买卖野生长叶榧树的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也是温州地区首例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2020年年底,永嘉警方接到岩坦镇一村民陈某报警称其苗圃内的树木被盗,经办案民警侦查,确定被盗树木的品种为长叶榧树,当民警查阅《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名录(第一批)》时,竟然发现野生长叶榧树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报警人陈某被盗的长叶榧树并非自己种植,而是从永嘉某出山头采挖过来的,民警立即意识到这不是简单的盗窃案,报案人陈某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2012年9月,岩坦镇村民陈某在岩坦镇碧油坑村附近租下一块土地开发成苗圃做树木买卖生意,并雇佣工人进行日常照看。除了自己种植的树木外,陈某经常带领工人到附近的山上购买、采挖苦丁、青枫、榧树、红豆、榆树等树龄较长、长势较好的树木种在苗圃内。2020年11月,由于经济纠纷,一名工人未经陈某同意便以6000元、4100元的价格将苗圃内的两棵野生长叶榧树卖给买家郑某,陈某发现后随即报警。 经过警方调查,陈某的苗圃内一共有64棵野生植物,除了长叶榧树外,还有一棵野生红豆树同样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陈某及其工人因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已被永嘉警方依法处理,而为了装点自家的庭院,明知自己购买的树木是珍稀野生植物的郑某也同样受到了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