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实行法官自我管理、庭领导微观管理、院领导宏观管理、审判管理办公室实时管理的“四位一体”管理模式,实行源头控制、全程管理、动态监督、综合评查,对每一件超法定第一次审限未结案件实行跟踪、警示和督办,从严把关控制审限变更,长期未结案件得到有效防控。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共清理超1年的积案106件,未结案件数量比去年同期减少55件,未结案件数量同比下降59.78%;清理超9个月不满1年的积案173件,未结案件数量比去年同期减少125件,未结案件数量同比下降61.86%。(周剑芸 潘梅清)
贵港未结案件同比下降6成
2021-07-09
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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