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警方打掉一贩卖“上头电子烟”团伙

2021-12-27 来源:法制网 热度:908℃

法治日报讯 记者杨傲多 通讯员岳波 刘舒 近日,四川省绵阳市公安机关禁毒缉毒部门全链条打掉一个加工、贩卖“上头电子烟”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缴获合成大麻素500余克,涉案电子烟杆200余支。

今年7月初,梓潼县公安局禁毒缉毒大队民警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绵阳城区贩卖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贩卖和吸食人员称之为“上头电子烟”。经核实,家住三台县芦溪镇的青年男子彭某、戴某某为牟取利益,从成都购买“上头电子烟”卖给一些年轻人吸食,从中赚取差价。

绵阳市公安局禁毒缉毒支队得到案情报告后,组织梓潼县、三台县、平武县公安机关缉毒民警成立联合专案组,对彭某、戴某某涉嫌犯罪行为进行立案侦查。据介绍,今年5月,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决定正式整类列管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并新增列管氟胺酮等18种新精神活性物质,自7月1日起施行。

为了获取直接证据,缉毒民警进行了化装侦查,假扮购买毒品下线,很快联系到了彭某,并取得了对方的信任,顺利从他的手中购得“上头电子烟”。

民警买来的电子烟与普通电子烟从外表看没有什么区别,但经过鉴定,“上头电子烟”的烟油里含有合成大麻素成分,人在吸食之后会产生一种类似吸食大麻的感觉,不仅对身体危害大,还会在不知不觉中染上毒瘾。

专案组民警侦查发现,同为23岁的男子彭某、戴某某手上的“上头电子烟”均是从成都一名冯姓男子处购得的。警方立即循线出击,前往成都市对两人的上家冯某展开侦查。经查,冯某伙同胡某、李某、韩某等人出资,在江苏夏某处购买合成大麻素,加工制作成为含毒烟油后注入电子烟杆内,制成“上头电子烟”分销给彭某、戴某某等人贩卖。

8月10日至16日,民警分别在四川、湖北、河南等多地展开行动,将夏某、冯某、胡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其后,专案组又根据线索先后抓获多名漏网的涉案人员。11月2日,随着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被抓获归案,该案20名团伙成员全部落网。

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