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赵红旗 通讯员周逸
“张某,我们将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听取你对认罪认罚的意见。为确保认罪认罚听取意见的合法性、自愿性、真实性,全程都将进行录音录像,对此你是否清楚?”“清楚。”……
近日,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室内,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刘晓佩、书记员任楚莹坐在办公桌前发问,面前屏幕上显示的是在上海家中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和其在郑州市金水区一小区家里的辩护律师。
刘晓佩向张某讲解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规定、具结程序及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就该起案件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程序适用等进行说明,张某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其辩护律师也充分发表了意见。
“请你们在手机上看一下《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内容,如无异议,请在本人签名处签名。”在刘晓佩的引导下,张某和辩护律师分别在手机屏幕上签下了自己的姓名。
刘晓佩面前的屏幕清晰显示出张某和辩护律师签名的《认罪认罚具结书》,系统自动打印出文书。
这是中原区检察院研发的认罪认罚听取意见系统在办案中的一幕。
“为确保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工作规范化高效开展,提高透明度和公信力,我们紧紧抓住信息化建设带来的机遇,始终坚持便民利民,在省内率先建成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室,以信息化手段服务办案,满足当事人和律师的司法需求。”5月23日,中原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李慧织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李慧织介绍,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室配备多种信息化设备,可以对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全过程自动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当事人和律师签署具结书后,办案检察官只需轻点鼠标,音视频内容会实时保存,与法律文书、相关数据等资料“一案一打包”,自动归档到办案系统中,院检察委员会研究案件时,可随时调取查看该案件的视频回放。
“认罪认罚听取意见系统内置有认罪认罚标准业务流程,办案检察官不能随意更改程序,必须按流程走。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等内容,还可以一键语音播放,实现与检察办案统一业务系统2.0的数据对接与数据回传,极大减轻检察官信息录入和校对工作。”中原区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宋蕾深有体会地说,“该系统还能对接看守所音视频设备和电子签名板设备,不仅能听取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意见,还能使用签名板进行签名捺印,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为适应疫情防控新常态,中原区检察院今年5月初开发了基于互联网模式的“中原检察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平台”微信小程序,打破了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在空间上的限制,与认罪认罚听取意见系统互联,可同步实现录音录像、多媒体示证、远程在线电子签名等多种功能。检察官、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可在不见面的情况下,随时随地通过互联网进行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切实保障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到场的特殊情形下案件的正常办理。
截至目前,中原区检察院所办案件认罪认罚制度适用率已超过85%,近两个月来,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案230件270人,均通过认罪认罚听取意见系统办理,所结案件无一起翻供,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